10月26日周五,中国央行发布公告称,已与日本央行签署有效为三年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涉及规模达2000亿元人民币。
具体公告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2018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维护两国金融稳定,支持双边经济和金融活动发展。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在另一份公告中,央行还提到,已授权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在日本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东京分行担任日本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日本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建立将有利于中日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所谓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是指中国在与已签订协议的国家进行贸易结算时,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或对方国家货币,不必再利用美元作为交易的中介货币。
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始自2002年3月,是为应对19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而签署的多边货币互换协议,即清迈倡议的一部分。
但因种种原因,协议于2013年失效,此后中日双方也一直没有复效。失效前两国货币互换的融通上限约3300亿日元。
而在今年5月9日,中日韩三国首脑会议上,中国曾宣布将同日本商议签署货币互换协议。5月10日,中国央行行长易纲还会见了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双方就中日央行间合作、双边本币互换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关于双边本币互换,双方已达成原则共识,将尽快完成后续工作。
北京科技大学金融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刘澄对此表示,中日签署货币双边协议,标志着人民币在自由兑换方面迈出了很关键的一步,同时也意味着人民币可以纳入日本央行作为一个储备货币,以供日本央行在应急时使用,这也等同于对人民币的承认。
全国日本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日本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子雷还提到,鉴于中日双方的贸易关系比较紧密,扩大货币互换规模有利于规避汇率风险,提高双方本币在经贸往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目前中日经贸关系的紧密度来看,也是比较妥当与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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