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Axios消息,参议院财政委员会和众议院筹款委员会成员周三致函美国国税局(IRS),要求其澄清加密货币税收规则以及为何在2016年对Coinbase用户数据发出广泛传票。致函的原因为,自2014年美国国税局宣布数字货币征税以来,其并未对该事项做任何明确纳税指导。然而,类似分叉币是否征税等模糊事项,致使该名目的纳税体系混乱。
在2016年,美国国税局就曾对coinbase提起诉讼,原因在于coinbase上只有不到1000个用户,申报了比特币交易盈亏,很显然,coinbase上的用户远远不止1000人。
2014年,美国国税局宣布加密货币为“无形资产”,认定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应税资产。不过,当时只规定法币交易才需交纳税款,而币币交易由于是“同类交易”,国税局尚未确定其范畴。很多交易所也借此,发展币币交易,推迟或避免交税。
到2015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大宗商品”,这样一来,向加密货币交易征税,则更加名正言顺。
2017年,川普签署新的税收法案,新税法修改规定,无论是法币交易,还是币币交易,都被归为应税事项。
2018年1月起,美国规定,所有加密货币的交易都成为应税事项,美国政府将加密货币、数字货币全部归为“财产”而非货币范畴。
虽然,美国立法一直在跟进加密货币交易税收,但多年“无监管”状态,已经让很多美国人养成了避税的习惯,近年的数据统计,能够很好说明这一点。
2017年,正是比特币价格飙升的一年,然而,根据某税务服务商提供的数据看,只有0.04%的美国纳税人向美国国税局提交了包括加密货币在内的税收、损失。数据预估,美国有7%的人持有加密货币,如此看来,仍有大批应纳税人逃之夭夭。
另外一组数据,使用线上纳税服务的25万美国人中,只有不到100人上报了加密货币可交纳税收收入。而在另外一组针对加密货币持有者的调查中,现实一半以上的人,能够从加密货币业务中获益,同时一半以上的人从未向国税局上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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