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宣布,已经规范并更新了澳大利亚金融市场牌照授权制度的监管指南。
ASIC在一份名为Regulatory Guide 172 Financial markets: Domestic and overseas operators (RG 172)的文件中写道:基于风险评估水平,为金融市场引入两个层级的牌照授权制度——一级市场牌照授权和二级市场牌照授权。
RG 172的修改是有法律依据的,此前2017年3月份,澳大利亚政府对《公司法案》(Corporations Act )中的关于金融市场授权制度方面做了一些修改。
更新的RG172监管指南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流程和规定,并添加了更适合专业和新兴金融市场的条款制度。这项改革在咨询期获得了广泛的支持和关注。
ASIC 委员长Cathie Armour表示:“这项改革允许ASIC管理金融市场牌照,目的是使澳洲金融体系可以容纳更多的新兴和专业平台,同时确保金融市场符合最高监管要求。”
更新的RG172中规定,交易市场是否为一级或二级将由ASIC的风险评估来决定。
一级市场对金融系统或投资者信心有重要作用,包括国内外交易所和少数重要的专业交易场所;二级市场指大多数其它交易场所,包括众筹平台,私募市场,证券借贷以及其他专业市场和新兴场所。
同时,政府规定,更新后的RG172要反映出,澳大利亚金融市场制度规范的重要特征,公开更多、更详细的技术资源预期与风险管理,并要和其他各大主要海外司法部门展开更密切的合作。
更新后的RG172将与2003年发布的针对海外市场持牌者177号监管指南(RG177)合并。5月4日,ASIC还发布了未来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完整性规则RG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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