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ASIC于5月1日发表声明称,将加大对ICO的审查力度,打击在营销和销售数字代币中的“误导性或欺诈性行为”。ICO项目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风险,而这些风险往往未向投资者披露。
ASIC已经对ICO发行方发出询问,明确哪些地方可能会存在误导性、欺诈性行为。而结果是,一些公司已经停止了ICO发行或暗示要调整ICO结构。
4月19日,ASIC从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的监管授权,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对数字货币相关行为采取监管行动。ASIC此前声明,ICO代币和数字货币并不属于金融产品,但是ACCC授权ASIC可以对存在“误导性或欺诈性行为”的ICO项目采取监管措施。
可能对消费者存在误导性或欺诈性的行为包括:
1. 使用社交媒体来制造公众对ICO兴趣很高的假象;
2. 安排一些人员(团队)执行一些交易策略,来制造ICO或数字货币交易活跃的假象
3. 未能从分披露ICO信息
4. 谎称ICO是受监管的金融产品,或监管机构已经授权了ICO
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专员John Price在声明中表示:“如果你拿着别人的钱投资,或者向某些人出售东西,你就有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不管ICO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有一项法律永远适用:你不能对产品做出误导性或欺诈性的陈述。随着这个领域的发展,这将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ASIC将以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存在误导性或欺诈性行为的ICO项目施以处罚。
本文标题:ASIC加强打击ICO误导性、欺诈性行为,收录于资讯网:区块链技术栏目,由作者注册账号自主在后台发布,本站仅作为展示平台。文章包含的任何信息都与本站无关,请读者理性甄别信息是否有效,若内容中存在任何侵权、不实和违规信息,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及时清理!
所属国家:美国
经营模式:MM做市商
所属国家:塞浦路斯
经营模式:ECN
所属国家:英国
经营模式:NDD模式
所属国家:塞浦路斯
经营模式:STP+ECN
所属国家:英国
经营模式:STP+ECN